苏州高新区加快推进“去产能”任务落实
2016-11-15 14:55:46   来源:新华网
内容摘要
为保障去产能行动顺利进行,苏州高新区增设了落实“去产能”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办公室,排摸“去产能”企业数据库,强化职能发挥和督查考核,加大了宣传力度。《苏州高新区侧供给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提出总目标,在三年内关停及实施低效产能淘汰企业100家。

近日,苏州高新区党政办将《苏州高新区侧供给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以下简称《计划》)印发给各地区、各部门,重点针对产能过剩企业、低端低效企业、生存困难和“僵尸企业”、产业转移及“走出去”发展企业四种类型,确定三年总目标和年度分解目标。

为加快高新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去产能”任务落实,《计划》提出总目标,在三年内关停及实施低效产能淘汰企业100家,实施兼并重组、帮扶解困及破产重组的困难企业10家,实施产业转移和“走出去”发展项目不少于11个,并将该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年度、各地区及各部门。为完成目标,《计划》要求各地区树立大局意识,坚决完成任务;突出重点领域,严格项目准入;强调主动意识,淘汰低效产能;发挥市场作用,帮助企业脱困;强化政策引导,增强配套能力;加强产能合作,推动对外转移。

此外,《计划》运用了六条政策措施来推动“去产能”落实,要求各地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去产能”工作各项政策,加快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在工业投资项目、土地指标分配等方面给予未按期完成“去产能”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一定限制;加快研究探索区域内企业间产能置换的补偿办法,在合理布局和减量置换的前提下优化存量;盘活用好“去产能”工作涉及的土地资源;各地政府在权限内减免企业重大的兼并重组事项相关费用;对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功落地产能合作项目并有效压缩本地产能,且年度对地方贡献不下降的,可采取“一事一议” 原则, 研究确定一次性专项奖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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