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监局近日在郑州召开了全省质监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议,并发布《河南省散煤质量快速筛查暂行办法》。
此举可有效弥补散煤筛查工作空白,提升散煤质量监管效能,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善全省空气质量。
根据《办法》,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市、县两级的工商、发改、工信、环保、质监部门和县级以下地方政府负责对辖区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等活动中散放煤炭质量进行快速筛查。《办法》规定各地要以散放煤炭的“灰分”、“硫分”和“分析水”三个项目为重点对象,委托具备煤炭质量检验能力的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快速筛查。
《办法》确定了采样的基本流程和要求,明确了采样的方法、数量、登记及处置,便于非专业人员随时随地进行快捷采样操作。
《办法》对检验时间提出了严格要求,正常情况下样品检验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48小时),大大压缩了检验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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