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解读
2017-01-17 11:59:2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内容摘要
2017年1月16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旨在有效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新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与此同时产品安全隐患和风险也相应增加,2011年以来,中国发生了31起电动汽车安全事故。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组织制定并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据悉,《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据了解,《规定》共三十二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和范围;完善了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产品准入条件,监督检查措施;建立了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制度;并强化了法律责任。根据《规定》要求,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申请人应当是已取得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已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符合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具备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规定》同时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状况、故障及主要问题等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在新能源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内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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