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将试行
2017-02-06 15:12: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内容摘要
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存在缺口,为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全国范围内拟将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通过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或能部分解决补贴问题,也将有利于企业快速回款。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门日前正式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的补贴机制,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并将在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

发改委表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是完善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和创新发展机制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和降低国家财政资金的直接补贴强度,对凝聚社会共识、推动能源转型具有积极意义。鼓励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在全国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认购平台上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证书,作为消费绿色电力的证明。

据介绍,绿色电力证书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以及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从即日起,将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试行为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光伏发电)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发放绿色电力证书。

据了解,绿色电力证书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认购工作,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竞价确定认购价格。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绿色电力证书经认购后不得再次出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对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的机构和个人核发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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