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出品方之一大盛国际股权悄然被转让
2017-04-10 10:02:50   来源:每日财经新闻
内容摘要
《人民的名义》实实在在地火了。剧集热映的同时,有关剧中人物主创、背后创作艰辛、成本收益比较等等细枝末节均被媒体网友扒得一干二净。作为6大出品方之一的大盛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盛国际)亦不例外。

    《人民的名义》实实在在地火了。剧集热映的同时,有关剧中人物主创、背后创作艰辛、成本收益比较等等细枝末节均被媒体网友扒得一干二净。作为6大出品方之一的大盛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盛国际)亦不例外。日前,公众号“野马财经”一篇文章牵出大盛国际背后股东——宋城演艺(300144,SZ)。每经影视记者注意到,虽然工商资料仍未变更,但事实上大盛国际早已在去年底被宋城演艺“悄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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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宋城演艺转型影视文化兼并收购的“第一单”,大盛国际1.57亿元的业绩承诺究竟完成与否?每经影视记者从宋城演艺历年年报中找到部分数据,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未公布业绩的2013、2016两年,大盛国际2014、2015年仅分别实现1592.11万元、898.73万元净利,距离1.57亿元的盈利承诺完成度不足16%。

   到期3天前遭悄然转让

   2013年12月,“旅游第一股”宋城演艺开始向影视文化转型,据其公告披露,公司以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增资和受让股权相结合的方式,获得大盛国际35%的股权,合计出资1.23亿元。

   彼时的二级市场影视文化并购并未如前两年般火热,宋城演艺给予大盛国际3.5亿元的估值亦被市场质疑“估值过高”。

   根据双方签署的对赌协议,大盛国际实控人安晓芬向宋城演艺承诺,公司2013年~2016年四年累计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57亿元。若业绩未能实现对赌累计业绩,则安晓芬将同时以所持宋城股份股票、大盛国际股权补偿,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同时,若对赌期内的任何一年,大盛国际产生亏损或累计实际业绩低于承诺业绩的60%,宋城股份有权选择退出,安晓芬须以现金方式受让。

   然而每经影视记者注意到,就在距离上述对赌期限仅剩3天的时候,宋城演艺却将大盛国际“悄然”转让。

   宋城演艺2016年年报显示,2016年12月28日,宋城演艺与大盛国际股东安晓芬签订协议,约定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公司将持有大盛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35%股权全部转让给安晓芬指定的第三方,此次股权转让总价为1.61亿元。

   同时,宋城演艺表示,在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并足额收到全部转让款后,公司与安晓芬之间于2014年1月21日签署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中涉及的所有业绩承诺和对赌补偿相关的约定均不再执行。

   两年完成业绩承诺不足16%

   值得一提的是,距离前述股权转让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已过去一个星期,宋城演艺仍未公告说明大盛国际35%股权的受让方,同时对于大盛国际2013~2016年的业绩完成状况亦未说明。

   大盛国际究竟有没有完成当初1.57亿元的业绩承诺?对此,每经影视记者近日分别致电宋城演艺和大盛国际,但截稿前未收到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梳理宋城演艺历年财报数据发现,除了未公布业绩的2013、2016两年,大盛国际2014、2015年完成的净利总额不足业绩承诺的16%。

   根据宋城演艺2014、2015两年财报内容,报告期内大盛国际分别完成净利润1592.11万元、898.73万元,宋城演艺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分别为337.74万元、314.55万元。至于大盛国际2016年业绩状况,则因股权处置未予以披露。

   虽然宋城演艺的年报中未能说明,但每经影视记者从财报中“长期股权投资”一栏中注意到,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对大盛国际权益法确认下的投资收益为158.26万元,低于前两年的投资收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财务人士在接受每经影视记者采访时表示,常理推算下,大盛国际在2016年实现的净利润应低于此前两年。

   依照上述财务人士的观点,即便以最高值(2014年完成1592.11万元净利润)作为其2016年业绩进行核算,大盛国际在2014~2016年也仅完成其当初业绩承诺的26%,这意味着其至少要在2013年达到1.16亿元的净利,才能实现当初所做出的业绩承诺。

   至于大盛国际2013年业绩状况,近日记者致电公司进行了解,但未能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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