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出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十措施”
2016-02-24 16:23:00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内容摘要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全面提升村级集体组织发展能力,近日,乐清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并提出了“十大措施”。

据报道,,近日乐清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围绕“建强中心村、发展中等村、扶持薄弱村”的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乐清市70%以上村集体年收入达20万元以上,314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如期实现转化,其中人口1500人以上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其他村年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

为实现这一目标,乐清市在《意见》中提出了“十大措施”,即注重农业资源开发、加强低效土地利用、盘活新建物业项目、建设混合功能项目、推进异地联合购建房产、改造提升农村市场、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集体资产运行监管、强化村级运转经费保障等,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村实际探索发展途径,实行一村一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该《意见》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要素保障和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乐清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年收入5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建设发展增收项目。市里每年将切块安排用地指标50亩,主要用于建设村级物业项目、混合功能项目、异地联合购建物业项目、农村市场改造提升项目、乡村旅游经济发展项目等,并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年度考绩内容。(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自科技世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