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税收新政2016年4月8日起正式实施
2016-04-05 13:41:00   来源:人民网
内容摘要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选择海外购物。无论是国外代购、各大电商的保税区还是各类新兴的海淘网站,人们已经逐渐习惯了利用各大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然而,《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政策的出台,使海淘行业面临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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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及行邮税调整将正式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以后“海淘”要多缴税了。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这意味着,如果单次交易超过2000元、个人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将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统计显示,目前中国各类跨境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自2008年至2015年,跨境电商的交易额从8000亿元增加到5.2万亿元。业内预测,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达6.5万亿元,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占中国外贸比例将提高到20%,年增速超30%。

分析人士认为,“海淘”红火是由于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商品,即使缴税也比实体店便宜,原因是目前针对跨境电商征收的是行邮税,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本次税收新政对于不同品类的商品造成的影响大不相同,其中母婴、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类过去几乎免征,今后所缴税额必然增加,而化妆品类的浮动则最大。实际上这些品类正是中国国内跨境电商的聚焦点。无论是包括聚美、小红书、达令、网易考拉、蜜芽宝贝、贝贝网在内的垂直平台,还是老牌巨头天猫、京东,从最低多缴1.9%到最高多缴32.9%,平台成本的提升已经不可避免。这在实际上宣告了海淘免税时代的结束,跨境电商面临洗牌。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中国内地消费者境外奢侈品总支出为2930亿元,其中通过跨境电商和海外购物网站的消费规模合计为480亿元。奢侈品电商凭借跨境红利实现了快速生长,此次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出台对价格较高的奢侈品来说可能影响最大。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形成了不公平竞争。”财政部关税司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正是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自科技世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