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做强蓝色经济 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
2016-04-18 16:11:00   来源:科技部火炬中心
内容摘要
2016年3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复同意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同意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总体战略定位是“以蓝色经济引领转型升级的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4年9月,山东省政府向国务院提报《关于设立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提出以济南、淄博、潍坊、青岛、烟台、威海等6个国家高新区为主体,统筹六市科技创新资源,申请设立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6年3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复同意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并于2016年4月初正式下发批复文件《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国务院批复文件明确提出,同意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特点和创新需求,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股权激励、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军民深度融合、校企地协同创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进行探索示范。

根据规划,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总体战略定位是“以蓝色经济引领转型升级的自主创新示范区”。到2020年,实现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日益完善、开放协同发展形成新局面。

具体目标包括:成为全球有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基地;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每年新增科技企业数量达到3000家;“十三五”末占山东省进出口总额比重超过20%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自科技世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