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报道,我国行政区划代码管理领域首个部门规章 ——《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今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行政区划代码,这个概念听起来离我们的生活有点远,但其实身份证号里面用来表示户籍所在地的前六位数字,就是行政区划代码。
报道称,本次《办法》的出台实施,主要是为了解决此前因行政区划代码的管理没有专门的规章制度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行政区划代码是行政区划建制法定主体地位的重要标志和标识,通过一串 6 位或者 9 位数字的行政区划代码,就可以快速准确地识别出这个行政区划建制的行政层级、隶属关系、建制类型等关键信息。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燕翀表示,代码相当于行政区划建制的“数字身份证明”。
一定时期以来,由于行政区划代码的管理没有专门的规章制度,这就带来了确定代码的责任不明确、规则不健全、程序不完善以及代码发布不及时、信息获取难等问题,甚至存在极个别的错码漏码重码情况,影响了代码应用的有效性。《办法》的出台实施,将为代码确定的权威性、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统一性和应用的有效性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办法》提到,县级及以上代码由民政部确定,乡级代码由省级民政部门确定。设立行政区划时编制代码,撤销行政区划时废止代码,变更隶属关系时废止并编制新的代码,界线变更、驻地迁移、更名等行政区划调整沿用原有代码,这样既保证了代码与行政区划建制之间的唯一对应关系,又减少了不必要的代码变更。明确了省、地、县、乡四级行政区划代码的数字位数和构成,规定了各个号段代表的不同建制类型,提出了顺序编制、唯一对应、废码不用等编码要求。
全国 34 个省级行政区划建制、333 个地级行政区划建制、2846 个县级行政区划建制和 38712 个乡级行政区划建制,都有自己特定的行政区划代码。民政部每年在国家地名信息库发布一次全国省、地、县、乡各级代码全量信息,同时规定,省级民政部门每半年发布一次本地区乡级代码全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