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起增值税法和增值税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所谓代扣代缴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纳税人收入中扣留并解缴税款的征管方式。比如很多企事业单位职工熟悉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当然,为了支持个人发展,目前国家出台了系列增值税优惠政策。
比如根据相关法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其中,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均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