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日报:近日,广州市民李先生向记者报料称,2022年“双十一”,他在国美电器白云区新市分店购买了厨房电器三件套。购买后门店销售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发货。于是他申请退款,亦无下文,最终走了诉讼途径。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法院判决书,2023年4月25日,法院判决被告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货款9300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可距离判决生效日已过去7个多月,李先生仍未收到退款。“拿到判决书后,我在五月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执行法官告知该公司多个备案账户上已无余额可执行。”李先生说,去年他申请退款后不久,国美电器的新市分店已经关闭,在他诉讼胜诉时还有同和分店和东圃分店在营业,可之后两家分店都已陆续关闭。
国美电器的相关诉讼案例不止这一起。据报道,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消费者提起国美电器集体诉讼案件取得新进展:12月1日,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国美系列案,立案申请已通过。
除了广州市民李先生遭遇的国美电器“不发货、不退款”案例,2022年以来,深圳市消委会也陆续收到多名消费者对国美电器未发货未退款的消费投诉。据悉,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深圳消委会共收到关于国美电器投诉共470宗。